后勤保障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贯彻学校吉农大[2008]5号《关于开展执行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后勤保障处管理,保证各项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完善后勤保障处议事规则,提高处内工作效率,积极稳妥地出台新的管理制度,实现程序化、制度化、民主化。现决定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后勤保障处领导班子每月召开一次,每月月初召开。
(二)有关要求
1、加强后勤保障处管理制度的设计、论证,依靠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各中心(科室)人员有问题须向各科、中心主任提出,各科、中心主任提出1—2个议案,提交到分管处长,分管处长向处长提出。
2、提交的议题应当是分管处长和相关职能部门经过较充分研究后所形成的方案、意见和建议,跨科室的议题必须事先进行协商,并形成比较一致的意见和建议。
3、对于特别重要议题,分管处长应当事先征求处长的意见,方可提出。
4、分管处长及中心主任在其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或协调解决的问题,不列入后勤保障处领导班子会议议题。
5、重要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前交由后勤保障处全体委员预阅。
6、做好议题准备工作,所提交议题须有1至2个可行性解决方案,并明确提出倾向性方案。
7、可行性解决方案必须有利于学校发展、稳定。
8、可行性解决方案在规避风险、降低后勤保障处成本的前提下,提出可操作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