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处网络网站管理及信息发布制度
1 、必须遵守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公安部《关于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吉林农业大学校园网络新闻规范和新闻发布制度》的规定。
2 、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 、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学校、后勤信誉的;
(9)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4 、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材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训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5 、后勤保障处网上信息发布规定:
(1)凡需要在学校网站、后勤网站上发新闻稿件、通知、招聘、招商、招标广告等信息,皆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心负责人签字,与拟发布的书面材料一起报主管处长、处长审核批准,由后勤保障处办公室统一发布。
(2)后勤保障处文件、会议决议在后勤网站上发布,应由处长签批同意后进行。
(3)信息发布应遵守国家、学校及后勤保密工作的规定。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发布涉及后勤行政及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报表、数据等信息。
6、违反上述规定,按后勤保障处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后勤保障处网络网站管理领导机构
组长:叶长江 刘向阳
副组长:马立春 孙伟 杨有德
组员: 于福胜 王艳国 李鹏 张志成
网站管理员:张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