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后勤保障处下属各部门(中心、科室)(下同)所属员工全员考勤。人员包括:学校编制、学校集体、场站全民、场站集体、人事代理、临时用工。
二、 后勤保障处下属各部门应配置考勤设备,每月考勤数据统计以考勤设备的考勤数据为准。
三、 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制定应本着实事求是、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内部管理原则,依据本部门实际工作情况自行制定。
四、 各部门需将考勤制度交后勤保障处办公室存档备案。
五、 各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统计、上报、上传本部门月考勤数据(包括纸质版总表及电子版明细表)。
六、 各部门月考勤数据上报至保障处办公室考勤专员处。上报时间为每月月初5个工作日以内,过期上报不予接收。特殊情况需报请处长批准。
七、 各部门上报月考勤数据统计总表的同时,应在部门内部明显位置将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周期为三个工作日。
八、 月考勤数据上报要求:
1、 月考勤数据上报表分为两种:一是纸质版的月考勤数据统计总表;二是电子版的月考勤原始数据明细表。
2、 每月初各部门考勤负责人将本部门员工考勤数据汇总后,按月考勤数据统计总表样本(参照“附件一”)表格形式用A4纸张打印出纸质文本上报。
3、 每月员工出勤的原始考勤数据明细表(即考勤机内原始数据)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上传给保障处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存档、备案、备查。
4、 员工的婚假、产假、丧假等依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给予相应假期待遇。
5、 因病请假的应有医院的诊断、病历证明。因事请假的应有部门主管科长的批准假条。特殊情况可以事后补办。相关证明材料需交复印件至保障处办公室存档。
6、 除月考勤全勤人员外,其他因病、因事、因故造成迟到、早退、旷工及病事假等缺勤人员,本人应在上报的月份考勤数据统计总表上签字确认。因故不能本人签字的应由直系亲属代签或请部门主管科长代签。
7、 每月的月份考勤数据统计总表(纸质表)需经部门主管科长及分管处长签字确认后,交至保障处办公室。
8、 因寒暑假等假期原因,各部门没有员工考勤数据的,应上交空白考勤表格,主管科长应附文字说明没有出勤考勤原因,并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九、 其他未尽事宜,以实际情况发生时保障处领导班子讨论通过为准。保障处办公室及时予以补充完善。
十、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后勤保障处 2018年3月
附件一:后勤保障处月考勤数据统计表总表(参照样本).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