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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Notice
后勤服务
Logistics

维修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 负责对学校公有房屋管理和监督工作,使学校的房产管理更科学化。

二、 负责学校公有房屋的统计、分配和调整。

三、 负责学校事业编在职职工住房货币补贴的申报、审核及发放工作。

四、 负责对学校办公用水、电、暖等费用的核对、检查和监督管理。

五、 负责全校各公用楼的日常小修工作(包括下水、电和采暖等的维修)。

六、 完成学校及后勤保障处等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注:学校各公用楼的日常小修报修电话是:8453—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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